“学习强国”学习平台 | 文学普法更有趣——《创作之伞——中国文字著作权保护纪事》读后感
2024-12-136
近日,我再次拜读了由李燕燕和张洪波合著的《创作之伞——中国文字著作权保护纪事》(以下简称《创作之伞》)一书。这是一部专门介绍著作权保护的纪实文学作品,在文学界、知识产权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。其实,早在去年,我就读过刊发在《啄木鸟》杂志上的同部作品。第一印象就是:能将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结合真人真事的案例描写,实乃创新之举。读来,既可了解著作权知识,又能感受文学的力量。为此,我自己珍藏一套《啄木鸟》后,又找了一套送给文友。我相信,他肯定也需要。全民普法则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,实行国家机关“谁执法谁普法”责任制,是普法工作的重大理念创新和制度创新,是加大全民普法力度的一个重要顶层设计。众所周知,法律条文的文字生硬,而文学著作的文字要亲和得多。就如碳和金刚石,都由碳分子聚合而成,却呈现出不同形态和质地。两者之间,找到一个结合点,或者找到一种融合剂,使其有益结合后,既让读者看得懂,又能起到普法作用,岂不两全其美?《创作之伞》成功地找到了这个结合点。如果说文学与法学是相通的,或者说两者是可融的话,那么,什么样的文学形式受众最易接受呢?或许,非虚构文学是最好之一了。非虚构文学因其特殊的叙事手法被誉为新的文学可能性,西方文学界首先引用并称之为“第四类写作”,深受国内作家和读者推崇。李燕燕以非虚构写作见长,富有报告文学创作经验,尤其关注社会热点、焦点、难点问题。在《创作之伞》一书中,她同样以真实、还原为主要创作手法,将《著作权法》中的法律条文,以叙述案例的形式,辅之以清新优美的文学语言娓娓道来。讲故事,还原故事,是李燕燕专长。但没有故事,或者说不熟悉事物的本真是不够的。张洪波长期从事著作权保护工作,了解很多真实案例,相关实务经验丰富。李燕燕与张洪波合著的《创作之伞》,成就了文学普法作品的亮点。因工作原因,笔者对我国《刑法》《刑事诉讼法》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《禁毒法》等法律接触较多,也曾参与过一些案件侦办。在侦办案件过程中,时常会遇到当事人称,自己不知道这种行为违法的情况,甚至还会触犯刑法。特别是在频发的网络诈骗案中,好些当事人不知不觉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或是帮助犯罪,而其竟浑然不知。或许,他们真对某部法律不了解,但我们的执法者,则有义务普法。传统的普法形式中,有宣传单、讲座、短视频等。文学普法,终是鲜见。纵观诸多法治题材的文学作品,虽很火爆,细心观察,多以突出故事情节见长,而普法实效,仍显不够。不少作品还成为犯罪分子学习作案和规避作案风险的教材,饱受诟病。最近,笔者也结合新近发生的案例,试着进行文学创作,以期实现文学普法之效果。如今,《创作之伞》已为我们作出了文学普法的范例,期待有更多的文学普法作品出现,也相信会有更多的文学普法作品出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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