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作者来说,每一篇文章都是自己的“孩子”。正因为此就像父母疼爱自己的孩子一样,写作的人常视自己笔下的文字为珍宝,容不得半点亵渎和篡改。
2016年,我创作了一篇描写童年记忆的散文《故乡的炊烟》,2017年该文在《散文百家》杂志发表。2017年的某个周末,在图书馆看书时,我意外发现这篇文章被人民日报社下属的《人民周刊》转载。惊喜、兴奋之后,我立马通过刊物上的电话与杂志社联系,随后对方便立即给我补寄了样刊和稿费。
一石激起千层浪。2018年暑假的一天,我正在书房整理书籍。突然手机微博跳出一条信息:“叔叔,这道题麻烦您帮我解答一下!”原以为自己遇到骗子,没想到紧接着微博里随后又接连跳出五张图片。打开一看,正是我在《散文百家》杂志已发表的散文《故乡的炊烟》,不仅题目下方署有我的名字,文章下方还有三道依据该文所出的选择题,总分14分。得知自己的文章被设计成高考模拟试题,我立马向对方问及试卷出处。原来,我的文章又被山东六省联考的2018年高考最后一卷收录。买来模拟试卷后,我便打电话联系出版社索要版权稿费。没想到,对方不仅没给我邮寄我样卷,还推却说该文的稿费已经付给出卷老师了。
想想自己的文章能够被对方如此“看得起”,自豪、骄傲打败了我的维权失败冲动,我就此作罢。
没想到2020年新年刚过,《故乡的炊烟》又被入选入人教版《同步练习与测试·小学语文》。在网上购买样刊书之后,我又主动电话联系了出版社。对方编辑很热情地跟我道歉,并让我填写了授权书。邮寄样刊书的同时,付给了我版权费。虽然费用不多,但我知道,哪怕是一分钱,也算是对作者著作权的尊重。
拿到样刊之后,我认真研究了出题老师给我文章所出的题目,前两道还好,最后一道在对文章主旨的理解上存在歧义。查了查封底没有答案之后,我又电话联系了出版社,对方的回答令我十分满意——没有标准答案,让孩子们自由选择。这样的回答让我非常欣慰,出题方不仅尊重作者、尊重文章,更尊重社会、尊重孩子。
作为一名作文老师,在教育孩子写作的同时,我也经常这样教育学生孩子:每篇文章都是作者的呕心沥血的产物,可以学习但绝对不能抄。老师宁可你的作文不及格,也绝不能让你弄个抄来的100分。同样是作者,我理解每个写作者的心。
这就是一个关于《故乡的炊烟》的故事,也是我与著作权之间最亲近的故事。愿天下的每一位读者都能尊重作者,也希望每一位作者都能尊重读者。
(作者:苏州吉瑞新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周成新)
责任编辑:戎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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